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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事的读音_害事的意思_与害事有关的句子

害事的中文意思:1.有所妨碍的事。 2.妨事;碍事。

害事读音:hài shì

首字母:h

害事有关的句子:

(1) 第三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应当坚持安全优先多方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

(2) 所有班组要有一名领导干部作为联系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周安全活动观察与沟通活动,参加班组生产安全事故轻微伤害事故以及违章现象分析会。通过联系班组,帮助班组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同时,也增进了干群关系。

(3) (一)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学生伤害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经有关部门督促限期改正而逾期未改的;

(4) 第三十七条政府应当组织学校办理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省财政统筹支付。

(5) 在实习期间,保证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和生产安全,不发生任何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由于学生本人过错造成的财产损失败或人身伤害事故,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6) 第三十四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负责事故处理的人员应当听取受伤害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理人的意见,告知事故处理的途径方法和程序。对出现情绪失控有过激行为的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理人,应当及时稳定其情绪,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7) 第四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履行相应职责,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或者在学生伤害事故调查处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第三十九条承保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履行保险合同义务,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赔付。

(9)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六至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在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第十九条鼓励和支持志愿者协助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工作,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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